禁核试组织:中国展示其履行《禁核试条约》领导作用
点击数:1679发布时间:2014-03-11 10:31:36
禁核试组织:中国展示其履行《禁核试条约》领导作用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临时技术秘书处执行秘书拉希那•泽博(Lassina Zerbo)10日在联合国纽约总部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此举不仅有助于加强禁核试组织全球监测体系,也显示了自身在履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方面的领导作用。
泽博说:“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在中国总共设有11个监测台站,它们是禁核试组织全球监测体系的一部分。中国现已同意向禁核试组织提交来自这些站点的监测数据,这是一项相当重大的成就。”
泽博指出,此举不仅标志着中国朝着落实其对《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承诺迈进了一步,也展示了中国加入国际社会确保《条约》核查机制发挥举足轻重作用努力所采取的切实步骤。他表示,禁核试组织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再接再厉,批准《全面禁试条约》,以推动其早日生效。
2013年8月4日至11日,刚刚担任禁核试组织筹委会技秘处执行秘书一职的泽博对中国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访问。期间,双方就中国的禁核试组织监测台站继续向该组织设在维也纳的国际数据中心提供数据达成一致。今年1月1日,禁核试组织开始接受来自中国监测台站的数据。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设有一个独特、全面的核查制度,以确保每次核爆炸都被记录在案。这一由337个监测设施构成国际监测系统一旦建成,可快速、可靠、准确地检测世界各地进行的核试验,目前,85%的监测设施已经建成并向禁核试组织设于维也纳总部的数据中心发送数据。
于1996年通过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Comprehensive Nuclear Test Ban Treaty) 是一项旨在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条约。迄今为止,全世界共有183个国家签署了《条约》,其中159个国家批准了该条约。但是,《条约》还必须得到其附件2所列的44个拥有核武器或核技术能力的国家的批准方能生效,其中中国、朝鲜、埃及、印度、伊朗、以色列、巴基斯坦和美国8个国家尚未批准。